一、按 「聽力師法」 第52條 聽力師公會應訂立章程,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名冊,送請所在地人民團體主管機關立案,並分送中央及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。
二、本會依據「聽力師法」成立,以發展聽力專業業務,協助政府推動衛生保健及社會福利政策,提昇全民健康,並促進會員權益為宗旨。
三、凡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核發之聽力師證書者,應加入本會為會員,始得在臺北市區域內執行聽力師業務,但未執行聽力師業務者亦得加入為會員。
四、本會會址:10453臺北市中山區雙城街4巷2號2樓之4,惟一般事務聯絡以本會通訊處為主。
五、本會通訊處:11217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
第二門診大樓五樓 臺北市聽力師公會
電話:02-2875-7337轉143
傳真:02-2875-7338
電子信箱:tpaaud@gmail.com
網址:http://tpaaud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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